2024/01/25

社群媒體聲明條款

第一條(本條款之適用範圍)

本聲明條款(以下稱「本條款」)適用於元大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元大證金」)基於公司業務推廣而提供之網路社群媒體,及其附帶相關服務(以下稱「本服務」)之使用者(以下稱「使用者」)。

第二條(使用者應遵守事項)

1. 使用者使用本服務時禁止從事以下行為:

1)損害或恐造成損害元大證金、其他使用者或第三人之權利及財產之行為。

2) 毀謗中傷元大證金、其他使用者、第三人或其商品及服務,及發佈無根據報導之行為。

3) 報導其他使用者或第三人之電話號碼、住址及電子郵件信箱等有關侵害個人隱私權之行為。

4) 所有於選舉期間或選舉前後相關競選活動之行為。

5)為特定宗教或組織及團體進行傳教或誘導他人之行為。

6)針對本服務所提供之資訊進行超越個人範圍使用及拷貝之行為,或是將拷貝之內容公開予第三人且非以個人使用為目的之行為。

7)將本服務或元大證金提供之資訊做為營利目的使用之行為(包含網站介紹或誘導行為)

8)傳送或夾帶惡意電腦程式及偽裝檔案之行為。

9)將本服務做為主要檔案下載網站使用之行為。

10)妨礙其他使用者使用或接觸元大證金及元大證金提供之服務之行為。

11)使用者未基於法律、信任關係及契約關係寄送或以其他方式傳送未經授權之元大證金相關內容之行為。

12)傳送妨害、破壞電腦軟體、硬體及限制通信設備之軟體、電腦病毒或其他電腦程式及檔案,或是透過寄送元大證金相關內容或以其他方式散布夾帶程式檔案之行為。

13)針對元大證金公司伺服器連接之服務、帳戶、電腦系統及網路之密碼進行資訊挖掘、竊取及其他方式嘗試不法侵權之行為。

14)意圖從元大證金可利用管道或其他手段,嘗試蒐集資料及情報之侵權行為。

15)未經元大證金書面同意任意使用與元大證金相關之著作、商標、服務標誌、商標名、標誌(logo)以及任何相關圖像之行為。

16)使用網路監控及軟體確認並監視元大證金網站架構、使用狀況、個人資訊及使用者相關資料之行為。

17)使用機械、間諜及其他自動化軟體、裝置及手動操作方式,對元大證金社群媒體服務進行監視及拷貝之行為。

18)對於元大證金、其他使用者或第三人做出損害利益之行為。

19)違反或恐違反社會善良風俗及政府法令之行為。

20)與犯罪行為產生或恐產生連結關係之行為。

21)妨礙本服務運作及損害元大證金信用之行為。

22)其他經元大證金判定對於本服務不適當之行為。

2 .使用者使用本服務造成第三人損害之情形,必須自行承擔責任及相關賠償費用,且與該第三人產生之衝突,概與元大證金無關。

3. 關於使用者因使用本服務產生之損害,若非為元大證金故意或重大過失所造成,元大證金概不負責。

4. 使用者違反本條款而對元大證金造成損害之情形,元大證金對該使用者保有損害賠償之請求權。

第三條(違反條款)

使用者使用本服務時,若有違反本條款之任一條款,元大證金無須事前通知該使用者,即可視違反的情形及程度進行刪除或實行其他必要性的應對措施。

第四條(免責聲明)

使用者對於使用本服務而自行提供之任何資訊,應自行承擔責任,倘有第三人因使用者提供之資訊產生損害時,元大證金概不負責。

第五條(著作財產權)

元大證金對於本服務所提供之資訊及內容依法享有著作權,使用者應予尊重。使用者若有侵害元大證金著作權之行為,元大證金保留相關法律追訴及求償權利。

第六條(聲明條款變更)

元大證金可能視情形變更本條款,並無須取得使用者之同意。本條款經變更後,即須依最新版本為準。

第七條(網站使用條款)

本條款中未規定之使用本服務相關事項,請依元大證金官方網站之服務條款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