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帳戶之開立
  • 有價證券交割款項融資之申請資格?

    (1)年滿二十歲有行為能力之中華民國國民。
    (2)依中華民國法律組織登記之本國法人。
    (3)華僑、外國人及外國機構投資人。

    前項客戶於開戶前,必須已在證券商開立證券買賣帳戶。
    本公司得視客戶信用情況,要求提供連帶保證人。

  • 有價證券交割款項融資開戶之申請文件?

    客戶應檢具下列文件正本辦理:
    (1)本國自然人:應親持國民身分證。
    (2)本國法人:應由被授權人檢具授權書、被授權人與法人代表人之國民身分證、法人設立(變更)登記事項卡及法人登記證明文件。
    (3)境內華僑及外國人:
    ●華僑及外國自然人:應親持護照及華僑身分證明書(或外僑居留證)。
    ●外國機構投資人:應由被授權人檢具授權書、被授權人與負責人之國民身分證(或外僑居留證或護照)、經濟部認許證、法人設立(變更)登記事項卡。
    (4)境外華僑及外國人:應由指定國內代理人或代表人檢具授權書或指派書、代理人或代表人之國民身分證或外僑居留證或法人設立(變更)登記事項卡及法人登記證明文件。

    前項第三款及第四款之華僑及外國人於申請開立交割款項融資帳戶前,均應向證券交易所取得身分編號。
    第一項第四款之國內代理人為經金管會銀行局核准得以經營保管業務之銀行,且具有網路認證機制者,得以電子化方式傳輸文件,辦理開戶。
    第一項授權書或指派書正本及其他所有證明文件影本應予留存,影本部分並應加蓋「經核確由本人或被授權人親自申請且與正本無誤」字樣戳記。

  • 如何開立有價證券交割款項融資帳戶?

    投資人開立帳戶,須填寫有價證券交割款項融資帳戶申請表、契約書並檢附相關資料向本公司申請,經審核無不符者,即核准開戶。

  • 於同一授信機構可申請開立交割款項融資帳戶之戶數?

    投資人於本公司申請開立交割款項融資帳戶,每人以一戶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