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券帳戶之開立
  • 那些人可開戶?

    (1)普通戶開立滿三個月之中華民國國民。
    (2)依中華民國法律組織登記之本國法人。
    (3)華僑、外國人及外國機構投資人。

  • 借券用途為何?

    (1)供客戶委託證券商賣出。
    (2)供客戶返還借券或證券權益補償。
    (3)供客戶融券賣出之現券償還。
    (4)供客戶為認購(售)權證、股票選擇權或其他具有股權性質金融商品之履約。
    (5)供客戶因應指數股票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或境外指數股票型基金之實物申購或買回。

  • 開戶之申請文件?

    (1)國內自然人:國民身分證正本、財力證明文件。
    (2)國內法人:被授權人授權書、被授權人與代表人國民身分證正本、法人登記證明文件。
    (3)境內華僑及外國人:
    ●華僑及外國自然人:親持護照及華僑身分證明書(或外僑居留證)。
    ●外國機構投資人:由被授權人檢具授權書、被授權人與負責人之國民身分證(或外僑居留證或護照)、經濟部認許證、法人登記證明文件。
    (4)境外華僑及外國人:由指定國內代理人或代表人檢具授權書或指派書、代理人或代表人之國民身分證或外僑居留證或法人登記證明文件。

  • 如何開立借券帳戶?

    投資人開立帳戶,須填寫有價證券借貸申請表、有價證券借貸契約書、有價證券借貸業務風險預告書,並檢附相關資料向本公司申請,經審核無不符者,即核准開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