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帳戶的開立、移轉與終止
  • 融資融券對象為何?

    本公司的融資融券對象,以依照本公司融資融券業務操作辦法規定開立信用帳戶的投資人為限。

  • 信用帳戶開戶的條件為何?

    投資人開立信用帳戶所需具備的條件為:
    (1)須為年滿二十歲有行為能力的中華民國國民,或依中華民國法律組織登記的法人。
    (2)須曾開立受託買賣帳戶滿三個月,並且最近一年內委託買賣成交達十筆以上,累積成交金額達到所申請的融資額度的百分之五十,其開立受託買賣未滿一年者亦同。
    (3)須年所得與各種財產合計達到申請融資額度的百分之三十,並且提供財力證明。

  • 信用帳戶開戶條件財力證明範圍為何?

    投資人提供的財力證明以下列投資人本人或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所有者為限,但非本人所有者,其財產所有人應為連帶保證人。惟下列第五款以委託人本人為限:
    (1)不動產所有權狀影本、登記謄本或繳稅稅單。扣除他項權利設定狀況後,計算其價值。
    (2)金融機構存款證明文件(如存款餘額證明書、存摺影本、定存單影本等),並應以最近一個月之平均餘額為計算基準。
    持有有價證券之證明。
    (3)持有有價證券之證明。 (4)金融機構出具之黃金帳戶餘額證明文件(如黃金存摺、黃金存摺或帳戶之餘額證明書)。
    (5)信託業出具之信託財產證明文件(如對帳單、信託財產目錄、信託財產證明書等),信託財產限不動產、金融機構存款、有價證券及金融機構黃金帳戶餘額,且信託委託人及受益人限委託人本人。

  • 投資人應如何開立信用帳戶?

    投資人應先洽由證券商介紹,與本公司簽訂融資融券契約,並開立信用帳戶後,始得委託該證券商進行融資融券交易。

  • 投資人為自然人時,開立信用帳戶的程序為何?

    投資人為自然人時,應親自攜帶身分證正本,至證券商簽具「信用帳戶申請書」與「融資融券契約書」,並檢附徵信證明文件由證券商初審後核轉本公司。

  • 投資人為法人時,開立信用帳戶的程序為何?

    投資人為法人時,應由被授權人檢具授權書,被授權人與代表人身分證正本,公司設立(變更)登記事項卡及其他登記證明文件正本,至證券商簽具「信用帳戶申請書」與「融資融券契約書」,並檢附徵信證明文件,證券商應將相關證照影本核轉本公司。

  • 投資人申請開立信用帳戶時,是否有戶數的限制?

    投資人申請開立信用帳戶,每人以一戶為限;且同委託人於同一代理融資融券業務之證券商處,僅能選定一家證券金融公司開立一個信用帳戶買賣有價證券,但投資人可同時向開辦融資融券業務的證券商申請開立信用帳戶。

  • 投資人開立信用帳戶後,若無任何融資融券交易紀錄,其信用帳戶是否會被註銷?

    開立信用帳戶的投資人,若連續三年沒有融資融券交易紀錄,本公司即註銷其信用帳戶,並通知投資人與其證券商。

  • 投資人「信用帳戶申請書」所記載的事項若有變更,應如何辦理更改?

    投資人於「信用帳戶申請書」上所記載的地址或其他事項有變更時,應立即向證券商申請變更,並檢附身分證影本乙份,由證券商核轉本公司辦理變更。

  • 如何辦理信用帳戶的移轉?

    投資人之信用帳戶,得在原受託證券商填具「證券信用交易帳戶移轉申請書」,經由原證券商審核後,簽蓋公司介紹章,並退還契約書正、副本,由投資人送交新證券商,同時在證券商處填寫申請書乙份及契約書三份,由新證券商將轉戶資料轉送本公司,完成帳戶移轉程序。

  • 如何辦理信用帳戶的終止?

    投資人如欲終止其信用帳戶,應至證券商處填具「終止信用帳戶申請書」,加蓋原留印鑑並由證券商核蓋公司章轉送本公司,經本公司查核其融資融券交易均已結清後,即可予以銷戶。

  • 如何辦理信用帳戶的換約?

    投資人應備妥開立信用帳戶所需的財力證明文件,回函或至證券商辦理換約手續。

  • 融資融券契約到期尚未辦理換約手續,是否可再另外開立信用帳戶?

    融資融券契約的有效期限為三年,到期未辦理換約者,本公司即註銷其信用帳戶,投資人必須備妥開立信用帳戶所需的證明文件,重新開立信用帳戶。

  • 投資人遺失印鑑或欲更換印鑑時應如何辦理?

    投資人應至證券商填具「印鑑更換申請書」,由證券商轉送本公司辦理印鑑更換手續。

  • 應如何申請提高融資融券額度?

    投資人如欲申請更改融資融券額度,應至證券商填具「額度變更申請書」,並檢附該限額所應具備的財力證明及交易紀錄,由證券商核轉本公司辦理變更額度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