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10

擔保放款業務注意事項

  1. 擔保維持率遇假除權息之計算:於除權(息)交易日前六個營業日起,各當日收盤價或參考價扣除權(息)計算擔保維持率。
  2. 借款申請/到期新借/現金償還暫停服務時間
    暫停服務 預約單
    借款申請/到期新借/現金償還 營業日14:00~17:00 17:00後之申請,此筆申請日為次一營業日
    取消申請
    (本日借款/到期新借/現金償還)
    營業日13:50~17:00
  3. 賣出償還服務時間
    服務時間
    賣出償還 營業日當日一般交易:08:30-13:30
    盤後定價交易:14:00-14:30
  4. 現金償還於當日14:00前提交之申請,請於當日14:00前將應償還之款項匯入本公司指定之金融機構帳戶;當日17:00後之申請,請於次日14:00前匯入。若超過規定時間請重新查詢計算應償還之款項。
  5. 整戶維持率不足140%之補繳期限及逾期處分
    (1) 整戶維持率不足140%時,係對各筆維持率不足140%者進行追繳,補繳期限為三天。
    (2) 處分:補繳期限最後一日之維持率未回升至140%以上,次一日營業日逕行處分
  6. 海外服務:目前暫停官網、擔保放款交易網站及股票金好借APP之海外服務(交易/查詢/線上開戶)
  7. 內部人以所屬發行公司之股票借款應以集保310劃撥申請書辦理質權設定,不可以K10轉帳申請書匯撥股票及線上申請借款,且內部人設質解質應即自行通知發行公司。借款期間欲自行賣出或遭本公司處分超過10張者,內部人亦需辦理事前申報,且每月5日前應向發行公司申報上月份持股變動情形,違反者將受到24萬~480萬罰鍰。
    內部人若有股權申報問題,請詢所屬發行公司,以免受罰。

若有疑問,請洽所屬業務人員,造成您的不便,敬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