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29

依據證券金融事業管理規則第15、16、29、33、37條規定:自本(101)年 11月 1 日起(起息日11/05),本公司對一般委託人證券融資、證券商轉融資、有價證券交割款項融資、現金增資及承銷認股融資等基本利率,調整為年息6.25%。